“巡察组的同志真给力!下雨天出门再也不得一脚泥了!”走在整治后的柏油路上,荣县双古镇烟坡村村民程铭心里很舒坦。
此前,县委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常规巡察,村民钟昌洪向入户走访的巡察干部反映,自家院坝前的水泥路多处开裂,存在道路安全隐患。巡察组现场察看掌握情况后,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反馈该问题,并纳入“四方会审”查核督办。很快,钟昌洪门前坑凼路得到修复。
今年以来,荣县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四方会审”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共同扛起巡察督促整改责任,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过堂”,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条条必整改。
“会审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整改工作情况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交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签收,以‘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纪委常委李俊良介绍说。
“文庄村危桥修建事宜效率低下、进展缓慢,对待巡察反馈问题态度敷衍,导致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成效不明显……”近日,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四方会审”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向河口镇党委发出了一份“辣味十足”的巡察整改情况审核意见。
“接到会审反馈意见后,我们立即召开党委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清单,确保措施务实、责任落地。”河口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抓紧抓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
为强化成果运用,逗硬目标考核,“四方会审”责任单位联合制定《荣县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全面质效评估,综合评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评估结果“较差”的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不力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的工作规范》,由县委书记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目前,利用“四方会审”机制累计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200余条,对8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进行验收,督促解决整改不到位问题20余个。
与此同时,荣县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根本标准,成立纪律作风回访工作组,采取问卷测评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精准监督巡察干部履职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全面评价巡察整改成效,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共有76名党员群众参与测评和谈话,收集巡察工作意见建议15条,测评满意度为100%。
接下来,荣县将以“四方会审”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做好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做到问需于民,跟踪督促问题改到位、改到底。
(来源: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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